法律问答
知法-守法-用法

盗窃案派出所办案程序是什么

盗窃案派出所办案程序是什么

解答参考:

盗窃案派出所办案程序:
1、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后,公安机关需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
2、对有关证据材料等进行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再制作受案登记表,最后出具回执。

相关法律: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对接受过程录音录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条

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并妥善保管。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拒绝接受回执的,应当在回执中注明。

https://fl.dianpusou.com/tag/%e4%b8%93%e5%88%a9%e6%9d%83%e8%bd%ac%e8%ae%a9%e7%a8%8b%e5%ba%8f%e9%9c%80%e8%a6%81%e6%b3%a8%e6%84%8f%e5%93%aa%e4%ba%9b%e6%96%b9%e9%9d%a2

赞(0)

评论 抢沙发

  • 昵称 (必填)
  • 邮箱 (必填)
  • 网址

法律,让我们更热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