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欠债不还的,对债务人不能适用拘留。如果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之后,当事人仍不履行判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
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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