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没什么影响,职工可以和单位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然后在发生法定情形时继续提取。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因为发生以下情形后需要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出境定居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相关法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