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知法-守法-用法

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条件?

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条件?

解答参考:

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条件应当有:
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的行为;
3、客体是侵犯了司法程序以及司法活动;
4、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相关法律: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https://fl.dianpusou.com/tag/%e4%b8%8d%e8%83%bd%e5%b1%a5%e8%a1%8c%e5%90%88%e5%90%8c%e6%80%8e%e4%b9%88%e5%8a%9e%e7%90%86

赞(0)

评论 抢沙发

  • 昵称 (必填)
  • 邮箱 (必填)
  • 网址

法律,让我们更热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