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终身居住权可以依照合同的约定设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可以依照遗嘱设立、可以因取得时效的经过设立,设立居住权时,当事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记载居住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居住权合同(原件)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