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生育津贴申请过期不能补领,最好在当地规定期限内携带生育证明、婴儿的出生证明等材料,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符合领取条件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