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立案标准为:行为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高于二十万元的,公安机关就应当予以立案追诉。构成该罪的,一般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四十五条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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