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刑法中假释特殊情况是: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对于有特殊情况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关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假释所需要执行刑期的限制。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特殊情况”,是指有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
https://fl.dianpusou.com/tag/%e4%bb%b2%e8%b4%a2%e4%ba%a7%e4%bf%9d%e5%85%a8%e6%b3%95%e5%be%8b%e8%a7%84%e5%ae%9a%e6%98%af%e4%bb%80%e4%b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