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案件,进行刑事立案的标准为:
(一)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四)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