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性骚扰:
1、以下流语言挑逗对方,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
2、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脸部、乳房、腿部、臀部、阴部等性敏感部位;
3、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
相关法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