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关于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立案标准,有以下规定:
1、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故意销售该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2、在食品销售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使用该原料加工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3、在食用农产品销售过程中,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应予立案追诉。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