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人民法院从收到当事人所提交的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应当在六个月内执行完毕,因此强制执行后一般六个月内应当还钱。但若是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相关法律: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