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构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其立案条件为:
1、法定出资期限已届满;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超过30万元及应缴出资数额60%的;
3、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超过300万元及应缴出资数额30%的;
4、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了累计数额超出1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四条
(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