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特征有:
(一)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
(三)客体要件: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方面:表现为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为。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