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分配应当以应税所得额为基数,按规定的所得税率和调节税率计算应交纳的税额,在国家和企业之间进行再次分配,而应纳税所得额可以用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也可以通过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财政拨款;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