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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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协议效力的认定是什么

债权转让协议效力的认定是什么

解答参考:

债权转让的协议的效力为对债权人与受让人而言,债权转让的实现意味着债权让与人退出了原债权债务关系,其在原债权债务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由受让人承担。
在达成转让协议后,并且通知债务人后,对债务人而言就确定了债权的归属。债务人便可依据通知清偿债务,也可以根据通知履行抗辩权。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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