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二审不需要带一审的证据。
当事人可以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如果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可以提供的新证据主要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在一审中已经质证的证据就不需要在二审中提供了。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