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被公安带走调查的流程:
1.警方会出示警察证件,表明自己的身份,说明传唤的理由;如果是对被抓捕的人,警察出示传唤证或拘留证。
2.讯问犯罪嫌疑人,制作笔录。
3.如果警方发现不应当拘留的,会立即释放当事人,发给释放证明;如果警方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会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
相关法律: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