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缺席审判程序适用的案件范围:
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反诉的案件。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案件。
3.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案件。
相关法律: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