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知法-守法-用法

两次委托鉴定被退回怎么办

两次委托鉴定被退回怎么办

解答参考:

如果两次委托鉴定被退回,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重新委托其他的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如果是属于所提供的鉴定资料不符合鉴定要求的,当事人应该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如果是属于超出原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或鉴定能力的,则可以直接确定其他有相应资质或鉴定能力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五条

鉴定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完成鉴定,并提交鉴定书。

鉴定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期提交鉴定书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另行委托鉴定人进行鉴定。人民法院准许的,原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
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八十一条

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人民法院应当建议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组织对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人予以处罚。

当事人要求退还鉴定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作出裁定,责令鉴定人退还;
拒不退还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执行。

当事人因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赞(0)

评论 抢沙发

  • 昵称 (必填)
  • 邮箱 (必填)
  • 网址

法律,让我们更热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