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知法-守法-用法

连带担保责任与连带清偿责任的区别

连带担保责任与连带清偿责任的区别

解答参考:

连带保证责任与连带清偿责任的区别:
1.连带清偿责任是指数人债务者承担共同清偿债务的法律责任;连带保证责任是保证人对担保债务的担保方式。
2.连带清偿责任产生于共同债务;连带保证责任产生于当事人的约定。
3.连带保证责任的承担由期限限制;连带清偿责任没有期限限制。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
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赞(0)

评论 抢沙发

  • 昵称 (必填)
  • 邮箱 (必填)
  • 网址

法律,让我们更热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