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服刑人员在服刑亲可以减刑的情形包括: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可以减刑;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可以减刑;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可以减刑;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可以减刑;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可以减刑等。
相关法律:
《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https://fl.dianpusou.com/tag/%e4%ba%a4%e9%80%9a%e4%ba%8b%e6%95%85%e6%9c%ba%e5%8a%a8%e8%bd%a6%e6%97%a0%e8%b4%a3%e4%bb%bb%e6%80%8e%e4%b9%88%e8%b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