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不良记录在征信报告上一般是存续五年,法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从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其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相关法律:
《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
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信息主体可以向征信机构查询自身信息。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每年两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