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刑事案处理流程为:拘留并进行讯问;认为需要逮捕的,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批准逮捕的,继续侦查;侦查终结,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检察院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作出起诉决定的,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开庭审判;宣判。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