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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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指定监护人材料

精神病人指定监护人材料

解答参考:

申请精神病人指定监护人的材料需要写明申请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个人或组织)和被申请人(被监护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家庭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申请事项;事实和理由;相关法律依据等。
申请指定监护人,可以向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申请,还可以直接向被监护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
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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