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劳动仲裁开庭不是在法院,而是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从事仲裁活动的民间组织,它与其他任何部门没有隶属关系,各仲裁组织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二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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