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证据有:
一、一方有家为的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书等;
二、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的证据,如分居协议;
三、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的证据;
四、一方出轨的证据,如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信件、邮件、照片等。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