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如果只是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已过,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依法在一年内去申请工伤认定;非基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主观原因导致申请期限经过的,可以延长申请时间;最后申请时间仍然过期,则可以依法要求获得人身损害赔偿。
相关法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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