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劳动合同欠缺必备条款的无效,但欠缺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其他事项。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