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收养孩子和领养孩子没有区别。领养,就是法律上的收养,是指自然人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依法创设拟制血亲亲子关系的身份的法律行为。依收养身份法律行为创设的收养关系,就是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是基于收养行为的法律效力而发生的身份法律关系。这种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具有与自然血亲同样的权利义务关系。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
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