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工伤案件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委结案时间: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经过劳动仲裁后起诉的结案时间: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属于行政争议案件的,法院结案时间:适用普通程序,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相关法律: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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