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工伤期间待遇分别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依法向用人单位追偿。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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