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配合,分以下情形处理:不配合申请,未超过单位工伤认定期限,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方法要求单位申请;已经超过单位工伤认定期限,工伤职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单位支付;其他。
相关法律: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