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知法-守法-用法

湖南产假国家规定

湖南产假国家规定

解答参考:

湖南的产假规定:职工的产假至多有158天,其中国家规定的产假时间为98天。如果女职工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

相关法律: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一条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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