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生育险的报销标准:妊娠1至12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470元;妊娠1至27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750元;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1200元。自然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1900元、二级医院1800元、一级医院1700元等。
相关法律: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