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对交通事故负全责,没钱垫付的,可以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垫付,事后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相关法律: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