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孩子姓名的变更,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但是,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因为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相关法律:
解答参考:
孩子姓名的变更,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但是,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因为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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