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知法-守法-用法

无效婚姻与同居关系的区别

无效婚姻与同居关系的区别

解答参考:

无效婚姻与同居关系的区别:
一、无效的婚姻需要经过宣告,才自始无效;但同居关系自始至终都不属于婚姻关系。不存在婚姻有效和无效的说法。
二、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婚姻是需要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重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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