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法律规定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如下:
1、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
3、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
被保险人无责任时,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
相关法律: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