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民间借贷的借条的写法:首先应写明“借条”,不是“欠条”、“收条”,以省去日后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更不能写成收条,造成借款有去无回。其一借条中要列明当事人及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其二借条中要写明借款金额,有约定利率的也应当写明。其三借款的出借、还款时间一般应当写清楚借、还款时间。
相关法律: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