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交通事故调解书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调解的依据;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4、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5、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6、调解的日期等。
相关法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十三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