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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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女方把孩子给其姐姐带可以么

夫妻离婚女方把孩子给其姐姐带可以么

解答参考:

夫妻离婚,如果女方依法获得抚养权的,那么女方是可以将孩子给其姐姐带的,如果女方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则不可以给其姐姐带,只能由男方进行直接抚养。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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