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离婚财产分割不同意的情况下,可判决离婚。但一般不能登记离婚。因为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一般来说,法院在对离婚诉讼做出判决之后,也会将财产分割一并判决,对于财产分割判决不满意的,可以提出上诉。
相关法律: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