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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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哪些情况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解答参考:

法院在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内有新的情况与理由时,原告在6个月内再次起诉,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无法定理由,男方诉讼离婚等情况下,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相关法律: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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