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夫妻一方没有生育能力是可以起诉离婚的,虽然没有生育能力不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之一,如果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不会准予离婚。但诉讼权是指公民为解决争议进行诉讼活动,要求国家司法机关予以保护和救济的权利,只要当事人依法提起诉讼且符合立案标准的,法院即应立案处理。
相关法律: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