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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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哪些材料要准备

离婚有哪些材料要准备

解答参考:

离婚有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起诉状)等材料要准备。除此之外,协议离婚的,还需要到男女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起诉离婚的,一般需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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