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婚前购买房产份额可采取下列方式认定:
1、若夫妻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认份额;
2、若夫妻没有约定,且登记于双方名下的,一般等额进行分割;
3、若夫妻没有约定,且登记于一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登记方所有,另一方可以请求登记方予以补偿。
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