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离婚诉讼时共同债务中借款的认定方式为是否双方熟知且用于婚姻存续期间的生活开销。只有双方熟知的借款并且用于生活的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不知的,且用于个人的不认作为共同债务,例如赌博、吸毒等犯罪活动的,或者串通第三人虚构的。
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