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当事人借收取彩礼之名对婚姻进行买卖的行为是犯法的行为,因为买卖婚姻是违法的,也是法律明令禁止的。并且买卖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