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解释,该解释规定了能够认定为夫妻债务的三种情形。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